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下半年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项奖学金名额分配指标
本次评选的各类奖项奖学金具体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见附件2。各单位具体申报名额指标数见附件3。
二、参评对象
九游网站入口官网普通在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
三、各类奖项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10%,且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和全校性选修课)全部合格;
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其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可适当放宽至30%。
详见(厦大学〔2013〕59 号)九游网站入口官网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
1.需提交材料:
1.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电子版)
1.2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仅需电子版)
1.3附件5:九游网站入口官网综合素质测评个人评定表--修订(仅需电子版)
1.4九游网站入口官网申报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民主评议表(以班级为单位,汇总一份即可)(纸质版、电子版)
1.5相关证明材料(仅需电子版)
个人材料命名方式:国家奖学金+年级专业+姓名
班级材料命名方式:国家奖学金+年级专业
2.材料提交时间:9月22日下午17点截止;
3.以上材料请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1016369932@qq.com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0%,且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需经过九游网站入口官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详见(厦大学〔2013〕59 号)九游网站入口官网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
1.需提交材料:
1.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
1.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仅需电子版)
1.3附件5:九游网站入口官网综合素质测评个人评定表--修订(仅需电子版)
1.4九游网站入口官网申报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民主评议表(以班级为单位,汇总一份即可)(纸质版、电子版)
1.5相关证明材料(仅需电子版)
个人材料命名方式:国家励志奖学金+年级专业+姓名
班级材料命名方式:国家励志奖学金+年级专业
2.材料提交时间:9月22日下午17点截止;
3.以上材料请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1016369932@qq.com
(三)校级奖学金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九游官网本次校奖名额为一个航天CASC三等奖学金。参评该奖项的学生,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专业知识扎实,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20%以内,并取得国家规定的各类证书;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参加科研课题工作,并取得应用研究成果或发明专利;
(3)实践能力较强,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各类科技活动或竞赛,并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或竞赛名次。
详见(厦大学〔2011〕42号)九游网站入口官网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暂行管理办法、(2010年9月修订)九游网站入口官网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CASC公益奖学金评审办法
1.需提交材料:
1.1九游网站入口官网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
1.2九游网站入口官网校级奖学金(本科生)推荐名单汇总表(仅需电子版)
1.3附件5:九游网站入口官网综合素质测评个人评定表--修订(仅需电子版)
1.4九游网站入口官网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以班级为单位,汇总一份即可)(纸质版、电子版)
1.5相关证明材料(仅需电子版)
1.6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CASC公益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
个人材料命名方式:校级奖学金+年级专业+姓名
班级材料命名方式:校级奖学金+年级专业
2.材料提交时间:9月18日晚24点截止;
3.以上材料请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1016369932@qq.com
各班学委可于18日晚9-10点发送班级材料,如果提交后有同学要补报可以以个人单位提交
(四)优秀学生奖学金
详见(厦大学〔2013〕19 号)九游网站入口官网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管理办法 。
1.需提交材料:
1.1九游网站入口官网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仅需电子版)
1.2附件5:九游网站入口官网综合素质测评个人评定表--修订(仅需电子版)
1.3相关证明材料(仅需电子版)
个人材料命名方式:优秀学生奖学金+年级专业+姓名
班级材料命名方式:优秀学生奖学金+年级专业
2.材料提交时间:9月30日下午17点截止;
3.以上材料请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2649224942@qq.com
四、各类奖学金兼得问题说明
1.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除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之外的校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即本次校级奖学金项目与本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项目不能同时兼得;本次获国奖国励的同学不能参评除三大奖以外的2023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
2.本科生获校级奖学金未满一年的,除可参评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外,不得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即获得2022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可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除三大奖以外的2023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
3.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在同一自然年内不能同时兼得。
4、院级奖学金冲突规则等同于校级奖学金冲突规则
五、评选程序
1.本次奖学金由学生自愿申请报名;
2.提交相关材料,班级进行民主评议,学术部进行计分;
3.结果公示。
六、其他说明
1.为不影响学院评奖进度,请各位同学、各班级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2.各位同学要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造假行为,取消该生本年度的所有评奖资格。
相关附件20220917.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