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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6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项奖学金名额分配指标

本次评选的各类奖项奖学金具体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见附件2。

二、参评对象

九游网站入口官网普通在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

三、各类奖项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10%,且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和全校性选修课)全部合格;

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其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可适当放宽至30%。

详见附件3-《九游网站入口官网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修订稿)》。

1.需提交材料:

1.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电子版,见附件5)

1.2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仅需电子版,见附件5

1.3成绩单(纸质版、电子版,自助打印机打印成绩单)

1.4附件6:九游网站入口官网综合素质测评个人评定表--修订(仅需电子版)

1.5相关证明材料(仅需电子版)

1.6九游网站入口官网申报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民主评议表(以班级为单位,汇总一份即可)(纸质版、电子版,见附件5)

1.7如有符合放宽条件的学生,需提供申请放宽条件的情况说明(盖学院公章)和相应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

材料命名方式:国奖+年级+专业+姓名

2.电子版材料提交时间:101日中午12点截止;

3.以上材料请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3303810676@qq.com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0%,且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需经过2023-2024年度九游网站入口官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详见附件3-《九游网站入口官网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修订稿)》。

1.需提交材料:

1.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仅需电子版,见附件5)

1.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汇总表(仅需电子版,见附件5

1.3附件6:九游网站入口官网综合素质测评个人评定表--修订仅需电子版

1.4相关证明材料(仅需电子版

1.5九游网站入口官网申报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民主评议表(以班级为单位,汇总一份即可)(纸质版、电子版,见附件5)

材料命名方式:国励+年级+专业+姓名

2.电子版材料提交时间:101日中午12点截止;

3.以上材料请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3303810676@qq.com

(三)优秀学生奖学金

详见(厦大学〔2013〕19 号)九游网站入口官网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管理办法 。

1.需提交材料:

1.1九游网站入口官网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仅需电子版)

1.2附件6:九游网站入口官网综合素质测评个人评定表--修订(仅需电子版)

1.3相关证明材料(仅需电子版)

材料命名方式:七项奖+年级+专业+姓名

2.电子版材料提交时间:101日中午12点截止;

3.以上材料请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3303810676@qq.com

四、各类奖学金兼得问题说明

1.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除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之外的校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即获得本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除三大奖以外的2024年校庆期间奖学金;

2.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包括2023年校庆期间校级院级奖学金)在同一自然年内不能同时兼得。

五、评选程序

1.本次奖学金由学生自愿申请报名;

2.提交相关材料,班级进行民主评议,学术部进行计分;

3.结果公示。

六、其他说明

1.为不影响学院评奖进度,请各位同学、各班级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2.各位同学要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造假行为,取消该生本年度的所有评奖资格。

 附件1-8.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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