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毕业班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奖学金评奖的相关文件
本次奖学金评奖参照以下文件(附件2)执行:《九游网站入口官网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九游网站入口官网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管理办法》(厦大学〔2013〕19号)、《九游网站入口官网关于师范类学生享受专业奖学金的规定》(厦大学〔1995〕4号)。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
九游网站入口官网普通在校全日制毕业班(2017级)本科生;
1.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比例总计不超过50%(其中学业优秀奖学金30%,其他几项优秀学生奖学金合计不超过20%),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奖励金额和评选比例分别为:
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奖1000元/人(可参评学生数的10%),二等奖500元/人(可参评学生数的20%);学业进步奖学金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2%);学术创新奖学金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10%);社会实践奖学金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志愿服务奖学金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社会工作奖学金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文体优秀奖学金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
三、参评条件
具体要求见(厦大学〔2013〕19号)《九游网站入口官网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管理办法》(附件2)和《九游网站入口官网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2018.10) (附件1)。
四、相关奖项兼得问题
1.本次本科生的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除学业优秀奖学金和学业进步奖学金不可同时兼得外)可以同时申请、同时兼得,但最多只能同时获得两项优秀学生奖学金;
2.已获得2021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2020-2021学年院级奖学金的毕业生不能参评本次毕业班的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2020-2021学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2020年12月份评选)的毕业生可参评本次奖学金。
3.优秀学生奖学金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奖学金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4.凡在2020-2021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的(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受处罚、处分的),取消参评资格;
5.在奖学金评奖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奖学金,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五、评奖材料提交要求
1.需提交材料如下:
附件4:九游网站入口官网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材料发送以下邮箱,纸质版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交至学院韩海雄老师处);
附件5:九游网站入口官网综合素质测评个人评定表--修订(仅需电子版,发送以下邮箱);
相关证明材料(仅需电子版,发送以下邮箱)。
相关说明:本次评奖学业成绩为入学以来至大四上学期(不含校选),相关查询链接附后;综测加分事迹以2020-2021学年为准。
2.获评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其《申请表》由学院备案存档,相关文档、表格见附件4;
3.为保证毕业生在离校前能顺利、及时地领到奖学金,请有意申请奖学金的同学务必于6月3日17:00前将附件4、附件5及证明材料电子版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1016369932@qq.com,邮件名以毕业班奖学金+xx专业+姓名格式命名,逾期不候。
请输入姓名、学号查询成绩:
17级电工https://www.wjx.cn/resultquery.aspx?activity=119271730
17级电科https://www.wjx.cn/resultquery.aspx?activity=119272408
17级集成https://www.wjx.cn/resultquery.aspx?activity=119272213
17级微电子https://www.wjx.cn/resultquery.aspx?activity=119270557
附件1、九游网站入口官网本科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2018.09试行).pdf
附件2:九游网站入口官网奖学金评奖相关评选办法.rar
附件3:九游网站入口官网2021年毕业班本科生奖学金评奖各项指标数.xlsx
附件4:九游网站入口官网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5:九游网站入口官网综合素质测评个人评定表--修订.xlsx